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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人员卫生检疫须知

作者:Nete   来源:      发布日期:2011-10-16   浏览:

根据卫生部,公安部“关于中国公民出入境提交健康证明的通知”的规定,本局对我省出入境人员按规定实施下列为生检疫要求:

  一、各类出国人员,如留学生,进修生,从事商务,技术合作,探亲,劳务出口,授外及到国外定居的人员,须到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旅游卫生保健中心接受健康检查,预防接种,领取《健康证明书》和《国际预防接种证书》,出境时须向口岸检验检疫机关出示,方能出境。

  二,在国外居住三个月的国内公民回国以及经批准回国定居或工作的华侨,港澳,台胞,入境后一个月内须到湖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进行健康检查。

  三,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根据《公民出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的有关条款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附:

  一,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地址:
武昌阅马厂首义小区10号楼(首义广场东南角路口进去往直走,或紫阳路紫阳湖公园斜对面(建设银行背后)邮编 430060 电话:88076984 88076950 88083643

  二,健康检查预防接种时间:
周一至周五每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4:30 节假日不办公

  三,体检******要求:
检查时须备免冠二寸光面彩色照片二寸照片2张,上午检查者勿吃早餐,下午检查者勿吃午餐(空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