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及个人:
为做好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受理工作,现将选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对每月15日(含)前经受理单位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当月组织评审并公布录取结果;对每月15日后经受理单位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委一般将于次月组织评审并公布录取结果。
二.申请条件
符合《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2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生,特殊岗位要求除外)。
2.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
3.国内、国外本科及以上在校生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含在资助期内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国内在职人员)。
4.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
5.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6.具备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
7.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或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达到相应国际组织的语言要求。
通过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际组织派出的申请人在申请时应已获得国际组织实地(在岗)全职实习录用通知。
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派出的申请人还应符合相关国际组织对学历、年龄、工作经历等方面的其他要求,具体按另行公布的选派办法执行。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申请时,剩余实习期限不足3个月的。
2.已获得外方资助且每月资助额度达到或超过1500美元的。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
4.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尚未派出的。
5.实习岗位为远程实习(居家实习)或兼职实习的。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经所在学院同意后进行对外联系,获取外方国际组织实地(在岗)全职实习录用通知,准备相应材料。
2.各学院应协助做好宣传和推荐工作,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师德师风等严格把关,在《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见附件)“学院意见”栏中出具推荐意见、签字盖章。申请人提交材料后将纸质申报材料及《推荐意见表》提交至国际交流处(行政楼116)。
3、申请人须按申报项目要求,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报名。
附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
通知原文及材料准备说明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76